[摘要]我国已有公告制度存在诸多不足,突出表现为与时代发展脱节、信息化程度较低,其中以独立于司法公告、行政公告的社会公告问题最为突出。我国应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告的法治化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告”模式,推动社会公告与区块链技术相融合,促进社会公告制度有序发展。
[关键词]社会公告;商业公告;“互联网+”公告;区块链技术
在我国,公告的地位不够清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将公告规定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但在实际中,公告变为“公而告之”,发布主体、公告内容、指向对象的多样性使得公告严肃性不足,显得杂乱无章。并且因发布主体和规范依据的多样性,传播方式的差异性,使得对公告进行有效规范存在难度。本文提出社会公告的概念,以构成公告中的独立类型,并结合现代技术条件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公告制度的规范化、现代化有所裨益。
一、公告制度概述
(一)公告制度历史溯源
古罗马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官方公报——《罗马公报》,由《元老院纪事》和《每日纪闻》两部分组成。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兴起、科技革命,公告在不断的发展革新。16世纪中期,地中海北岸威尼斯一带流行一种手抄小报,公告内容以商品行情和政局战争为主。工业革命后,报纸的发行成本降低,为平民大众而发行的通俗报纸步人历史舞台,出现了较早的商业报刊,公告的内容转而呈现为专业性及特殊性,公告的社会性和普遍性得到发展。
(二)公告类型分析
要深入分析公告制度,应当先对其进行客观归纳整理,也就是分类。目前国内通行的分类是将公告分为重要事项公告、法定事项公告、专业性公告。重要事项公告和专业性公告是从内容上区分,而法定事项公告则从是否受法律规定进行区分,分类标准较为杂乱。笔者认为,在现有强调“广泛性”的前提下,公告应当根据发布主体进行分类,可分为行政公告、司法公告、社会公告。
“行政公告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履行职权,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通过公告形式,将与行政职权行使相关的信息向社会公布的一项行政法律制度。”司法公告则是专指法院发布的公告。社会公告为本文提出的新概念,是一个包含了遗失公告、商事公告和其他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公告,发布主体是以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为主。结合我国公告运行的实践,行政公告和司法公告已基本成型,由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较为规范,可改进空间小。因此,笔者在下文中主要针对尚未规范化和信息化、拥有更大制度建设空间的社会公告展开论述分析。
二、社会公告的类型化分析
(一)实证分析
为摸清社会公告的现状,笔者选取了五份级别相异的报纸,人民日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文汇报、都市快报,日期为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7日,共7天,整理分析其中有关社会公告的内容。
从上述五份报纸一周内登载的社会公告情况来看,可得出以下结论:报纸级别越高,登载的社会公告越少;社会公告在发布数量上以企业遗失为主;总体上看来,社会公告在报纸上登载的较少,且分散,没有一个专门的版面登载。分布区域隐蔽,以边角人民日或是折痕处为主,受重视程度低。登载的数量和内容弹性大,不具有稳定性,不利于培养读者阅读社会公告的阅读习惯。
(二)社会公告社会公告分类
中社会公告的内容极多,社会公告的主要类型为商事公告。
三、社会公告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纸媒辉煌了几百年,在步人21世纪后受到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媒体技术的冲击,逐渐走向了没落。在我国,根据相关规定,部分社会公告仍需刊载在报纸上。又因社会公告的私法性,逐渐变成了以发布为目的,忽视信息传达的公告。这使得社会公告本身真正目的无法达成,流于形式主义。经过上述的报纸调查分析,不难得出因为发布者对其发布公告的效力认识不清,随意刊登公告,从而浪费资源的结论。
同时,当前社会公告与互联网的联系较为松散。没有类似在政府官网上刊载的行政公告和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刊登的司法公告体系化和规范化,其最主要问题在于非专门性。由于社会公告的私法性,决定其发布主体的多样性。发布主体的多样性,则决定了其发布地址的散乱性。
四、构建新技术条件下的社会公告制度
(一)提升公告的法治化水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千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中共出现“依法”二字26次 ,足以可见法治建设的迫切性。要解决我国社会公告制度现有规范分散且效率层级不一的问题,首先应当推进相关立法的进程,引导人们如何正确发布社会公告。法律制定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特点,循序渐进尤为重要。《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若是一步跨到位,不只企业难以适应,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机构也是会面临诸多难题,不利于实践。
(二)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告”模式
利用互联网技术特点,建立一个能将全国的商事公告汇总的电子平台已经迫在眉睫。在中国建立一个商事公告汇总的网站,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协助。
1.政府层面
第一,明确目标。商事公告网站的基本价值在于实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整合各种商事公告信息资源,丰富用户服务渠道,使企业和公众更充分地享受电子公告带来的便利。
第二,用户调研。尝试对用户使用产品的过程做情节描述,考虑不同环境、工具和用户可能遇到的各种约束,可能的话,深人到实际的使用场景去观察用户执行任务的过程,找到有利于用户操作的设计。
第三,设计网站。以层状结构和线性结构为主,可以有网状结构,使网站文件具有条理性、规范性。笔者认为,网站的设计应当简介易于操作。首页上应有近日重要公告、登记变更注销三大板块公告、搜索引擎相关法律。近日重要公告应是以企业规模、社会影响力为依据判断,实时更新,同时本网站在后期入驻的技术人员可进行分析,提供相对人维护自己权利的范本。登记变更注销三大板块公告,则是便于搜索。在二级目录中,可以将已有的商事公告依照地域、时间设置,以便于搜索。
第四,准备素材,收集企业相关信息。截至2017年9月底,中国大陆共有实体注册企业数量2907.23万家。这样庞大的数据,光靠工商行政管理局输人信息是不现实的,政府可以引导企业在网站上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政府审核。
第五,加强网站推广与维护。可以运用政府的强制力去推广,对个人则鼓励企业和个人在公告网上注册账户,国家保证用户个人信息的不泄露。笔者设想,用户的账号可以与个人的手机号或社交账号绑定,并且在网站上勾选“关注”的企业,企业一发布新公告,就会有短信或者其他方式提示用户。初期企业的信息可能是只有公告和基本信息,在步人正轨后,可以逐步丰富企业的“履历”,例如账目信息。用户还可以选择接受信息的范围,是单单就公告发布还是与企业相关的内容一并推送。
2.市场层面
市场和政府共同运营网站,关键要寻找到一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登记信息。商事公告网站使原本分散在各大纸媒上的公告清晰明了地汇总在一个平台上,提供优质海量的信息,大大节约了用户的时间和精力。又因为不同用户对内容的需求不同,专业人士可能需要企业的信息不仅仅局限于公告,而是要涉及方方面面,就应该为更多的信息付费,匹配上信息的价值'1。普通企业的债权人可能只想确保自己不遗漏企业的清算注销,其只需要接收公告即可。在网站逐渐步入正轨后,流量增大,吸引广告商人驻。在广告商填补大块资金缺口时,网站可以降低用户收费,不断提升低价向公众提供企业公开信息的数量和效率。
(三)引入区块链技术
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实行“互联网+公告”形式,公告还可以与现今大热的区块链技术相融合。区块链以“信任”为核心的去中心化分布式公共账本的特质,看似相悖于强调“中心化”、实则不然。同样是与公共领域紧密相关的保险业,2018年10月17日,支付宝突然宣布正式上线“相互保”。相互保是将保险从单一的公司保你变成人人互保,从人人花钱买保到人人出钱行善,这是中国保险业的一次革新。它的公开透明,就是引入了区块链技术,实现所有金额公开透明,所有付款追本溯源,所有记录不可篡改。笔者认为,将区块链技术和社会公告相结合,未尝不可一试。
商事公告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大致上是与遗失公告类似,信息公开且真实。但是商事公告和金融挂钩,且在清算注销时会有债权人的涉足,而债权人追讨债权,和借贷又有异曲同工之妙。借款人即债权人,贷款人即公司。这时区块链技术就可以登场了。通过众多节点沟通构成的端到端网络实现数据存储和管理的去中心化和去信任,实现“点对点”借贷生态。将整条链变为“公证处”,证明用户链上的数据和认证没有经过篡改。当公司清算注销时,债权人能够获得不可篡改的原始存证信息,利用区块链存证确认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高效合法地介入,从而缩短对债务的尽职调查过程。同时,区块链技术和其他技术合作,制定个人的信用系统,来决定在公司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谁优先受偿。这是一个可以期待的方向。
五、结论
目前,社会公告这一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信息公示栏”在社会上的重要性日渐凸显。规范化、信息化是社会公告未来发展的必要趋势。然而,在社会公告不受重视,仍显著依赖于纸质媒体,未能和互联网实现有机结合,信息化道路任重道远。相信在政府与社会的双重努力下,将社会公告和网络完美对接,以高质量的信息传达和共享服务于民。同时融合区块链技术,确保信息的安全可靠。在未来,社会公告定会有巨大的进步。
详细参考文献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官网。《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创刊于1990年,栏目: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高职教育论坛;教学改革与实践;人才培养;学术探讨;外语教学与研究;文学艺术等。